护理学院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

     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人身、财物安全,依据泰山医学院《学生手册》中《泰山医学院公寓管理与规定》和《泰山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特制订此规定。
     第一条 学生宿舍使用的电器,除收录机、台灯、电脑、充电器、电炉、电热锅、电热壶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热得快、电暖风等均属于违规电器。
     第二条 充电器、台灯、电脑等电器,离开宿舍必须切断电源,以免引发火灾。
     第三条 违反宿舍消防、用电的相关规定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因使用违规电器或未按规定切断电源引起大火造成严重后果者,视其情节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    第四条 希望同学们以自身安全为重,举报违规使电器者。举报电话:0538-6238114。如果有那一个宿舍使用违规电器者,一旦被查出,则宿舍全体成员均不得参与年终评优、评奖、入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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