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学生请假程序

       1、早操:学生本人需到纪律委员处填写假条,经纪律委员批准后方能不出操,每天请假人数每班一般不得超过3人。本学期出操全勤者综合测评加5分。
     2、正课:正课包括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,学生本人需先到纪律委员处填写假条,然后到辅导员处申请,经辅导员批准后请假方能生效,未经辅导员批准擅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。除选修课外,任何活动,包括计算机辅导、疯狂英语、考研辅导等不得占用正课时间。
     3、晚休:请假程序如正课,晚上未经请假而不回校休息者,按违纪处理。
     4、周末:周末时间包括周五晚上、周六、周日白天,周末请假需在周四前到纪律委员处填写假条,由纪律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到辅导员处签字,不允许再临时请假外出(特殊情况者除外,如周六、周日家中出现意外情况,可直接打电话给辅导员,经辅导员允许后即能离校)。周末假综合测评时不扣分,学生外出签假条只是为了同学、老师之间便于联系,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履行上述请假手续。
     5、学生请假时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有效方能离校,擅自离校或超假一律按旷课论处。请假期满后,要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。请假不超过3天,找各自辅导员签字。超出3天,签字顺序为辅导员—学工办主任-党总支副书记。病假等长假需要提供传病例传真件,并附家长知情同意书、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。
     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学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,处理情况见2007年9月学生工作处编制的《学生手册》第56页旷课处理细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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