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
日期: 2024-05-20   来源: 护理学院   浏览量:

       5月17日,护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,深入学习教育评价改革和《民法典》等方面内容。学院党委书记张延玲主持学习。

       会上,集体学习了省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重点内容。

       会议指出,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,《若干措施》是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,是党的二十大以后省级层面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重磅文件,对指导构建各类主体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民法典》回应百姓关切,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,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,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。

       会议强调,一是做好学院发展评价评估。深刻领会《若干措施》的精神要义,把握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,融会贯通做好学院整体工作、各领域工作评价和师生个体评价。二是增强贯彻实施《民法典》法治自觉。《民法典》涉及到生活的各方面,是规范社会秩序、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遵循,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法典相关要求。三是做好学习深化内化转化文章。理论学习应当坚持学思并重、学以致用,要提高学习的迁移能力,着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、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。

       (供稿:彭谦   摄影:王慧   编辑:王亚琪 鹿海越   责编:彭谦)

版权所有:山东第一医科大学(山东省医学科学院)护理学院
泰安校区: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 邮政编码:271016
联系电话:0538-6238121 电子邮箱:hlxy@sdfmu.edu.cn